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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编是民法典的硬核优势 ——法学院第四期科研工作坊

作者:    摄影:    责任编辑:科研处来源: 审核:    发表时间:2020-07-02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深入领会《民法典》的精神,法学院特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张红教授做客第四期线上科研工坊活动,为师生深入讲解“民法典之人格权”。本期科研活动通过腾讯会议平台召开,法学院全体教师及部分学生代表参加,学院院长王广辉教授主持本次活动。

王院长首先代表学院对张红教授做客我院科研工坊活动表示热烈欢迎。随后,张红教授开讲,他谈到,新编纂的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编,这不仅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重大创新,更是注重人的精神本性与精神追求的更深层次的人文关怀,印证了民法典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张教授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逐一展开对人格权编的深入讲解和探讨。他认为,时代快速发展,人民权利的保护也要跟上进程。民法典(草案)中人格权独立成编,此外还设专章规定了居住权,这些都是民法典(草案)中的亮点,同时也体现出国家对人民私权保护的重视。

张红教授诙谐幽默的语言,精彩纷呈的讲解也引起了与会师生的热烈讨论,民商事法教研室主任王玉梅老师表示,此次编纂民法典增加的新内容中,一大亮点便是人格权编。过去我国没有单行的人格权法,因此这一编没有法律基础,是全新的一编。民商事法教研室孙敏洁老师谈到,现代社会人格权利保护越来越重要,社会生活中不断产生一些新的人格权,这些都需要通过相关立法进一步去规范和调整。与会学生代表也纷纷提出自己的想法,张教授一一进行解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颁布以来,法学院迅速掀起研究宣传、学习贯彻民法典的热潮,引导全体师生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接下来学院将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采取座谈会、专题报告会、系列讲座、学术论坛和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关于民法典的公选课等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对民法典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围绕民法典实施,加强策划,积极组织学院教师进行深入研究;组织动员师生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扎实做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承担起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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